林倫偉:加強宣傳防青少年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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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控酒法11月5日即將生效,酒精濃度在1.2%或以上的酒精飲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有商戶稱,若購買者樣貌過於年輕,會詢問對方年齡並要求出示身份證,未有出示則不會向對方出售酒精飲料。立法會議員林倫偉稱,有超市等零售店的從業員反映操作或存有困難,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在商鋪當眼地方加設標誌。至於網購途徑,林倫偉認為除了外賣員把關外,家長亦需配合以共同保護未成年人避免接觸酒精飲料。
控酒法11月5日即將生效,酒精濃度在1.2%或以上飲料將列為「酒精飲料」,公眾地方亦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已制定內部工作指引及規章制度,亦已成立包含33個部門和機構的「澳門控酒聯盟」,共同推動控酒宣傳教育工作。
受訪市民蔡先生稱,不知悉控酒法即將實施,認為法例或可防止部份未成年人士接觸酒精,只要是售貨員盡責,但外賣等購入途徑監管較難。市民溫女士則認為家庭教育比法例更為重要。
商戶賴先生稱,若購買者樣貌過於年輕,會詢問對方年齡並要求出示身份證,未有出示則不會向對方出售酒精飲料,認為營商者要有商德,生意是否影響事小,賣給未成年人士也會良心過意不去。
立法會議員林倫偉稱,未成年人士主要可從3方面接觸酒精飲料,有超市等零售店的從業員反映,操作或存有困難,因為需要憑著對方的外貎來判斷是否未成年人,即使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對方也有權拒絕,建議當局加強宣傳,在商鋪當眼地方加設標誌。
至於網購途徑,林倫偉認為除了外賣員把關外,家長亦需配合以共同保護未成年人避免接觸酒精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