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以不實資料申請社屋被控

【特訊】一名七旬老翁及一名無業男子分別涉嫌隱瞞內地物業和銀行存款,以不實資料申請社屋,治安警方以偽造文件送罪兩人拘捕,並移交檢察院偵訊,房屋局已取消二人輪候社屋的資格。
首宗案件被捕男子姓郭,七十九歲,本澳居民,無業。治安警方表示,房屋局今年初審批涉案郭姓老翁申請三人家團社屋時,包括其妻及兒子,發現其隱瞞珠海有物業,便通知檢察院跟進。治安警同年三月接獲檢察院通知跟進案件,發現郭姓老翁長居珠海沒有回澳,至本月二十五日疑人經關閘入境時將之逮捕。郭姓老翁拒絕合作,房屋局已取消其輪候社屋資格。
另一宗案件被捕男子姓鄧,二十三歲,本澳居民,無業。鄧姓男子涉嫌於二零一八年向房屋局申請一人家團的社屋,遞交文件後,該局發現他有三十三萬多元銀行存款,超出「資產淨值」上限,懷疑有人隱瞞,於是去年底通知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經調查鎖定目標,至本月二十二日傳召鄧姓男子到警局問話,有人承認瞞報。房屋局亦已取消其社屋輪候資格。
上述兩人涉偽造文件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