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私框」澳校延伸深合區辦學獲通過
柯嵐:優先聘澳門居民

【特訊】政府建議將澳門教育制度延伸到本澳學校在深合區開辦的附屬學校,相關法案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列席立法會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強調,政府明確要優先聘用澳門居民。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修改《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以及《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法案。法案明確已在澳門開辦學校的辦學實體,在取得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許可並簽訂協議書後,可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辦附屬學校。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由於在深合區的辦學實體,教學人員組成較多元化,除了聘請澳門和內地教學人員外,亦會聘請外籍教學人員,配合學校國際課程發展。又重申在深合區工作的澳門教學人員的基本福利不會低於澳門同等待遇。
柯嵐指出,在橫琴的澳門居民教學人員,他們的薪酬、公積金這一類基本福利待遇不會低於同一辦學實體、同一教學階段以及同一職級在澳門的待遇。這是我們對澳門居民教學人員的保障。雖然人員組成是多元化,但政府在此有一個很明確的態度,就是澳門居民教學人員一定是優先的。
柯嵐又表示,澳門辦學實體取得在深合區辦學許可後,需要首先根據澳門《勞動關係法》與澳門教學人員簽訂合同。若教學人員同時適用內地法律制度,教學人員亦可按照其意願選擇內地法律保障。在學校管理運作方面,教青局亦已與深合區民生事務局溝通,支持教青局入校管理,但若涉及刑事等重大案件,則按照內地法律處理。
多名議員關注如何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和保障勞動權益。柯嵐表示,學校取得辦學許可後要簽協議書及開展系列工作,包括為澳門教學人員按澳門勞工法重新簽合同,但相關人員有權選用內地勞工法例建立勞動關係。
柯嵐又稱,教青局與橫琴相關部門已就學校管理達成協議,民生事務局支持教青局管理澳人子弟學校,但若涉及重大糾紛,尤其是刑事問題,則按內地法律處理。政府亦明確要優先聘用澳門居民,已要求教學人員薪酬及公積金不可低於辦學實體在澳學校相同職級人員標準,相信可保障本澳教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