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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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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機構涉詐騙持續進修資助
負責人及13居民涉案法辦

    【特訊】廉政公署揭發有教育機構涉嫌以超市購物禮券等利益誘使居民報讀受「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所資助的課程,從而詐騙持續進修資助款項。涉案教育機構負責人和十三名澳門居民涉嫌觸犯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稱,高度關注有關事件,強調機構及學員必須依法參與「計劃」。
    廉政公署接獲審計署通報,懷疑澳門有教育機構所開辦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課程有不實情況。廉署經調查後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教育機構負責人和十三名澳門居民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該教育機構由二零二三年九月起接連開辦多個受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六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所資助的課程,機構負責人以超市購物禮券等利益作招徠,誘使親友及其他居民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帳戶款項報讀不同課程,使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放課程資助。調查期間,有人向廉署承認僅為獲取超市購物禮券才配合報讀,但實際並不知悉所報讀之課程內容,也有人表示從沒打算上課。
    該教育機構負責人及十三名澳門居民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廉署重申,居民使用政府任何形式的資助時均須守法,主責部門也應積極提升監管力度,使公帑用得其所。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表示,就廉政公署公佈一宗懷疑有教育機構以超市購物禮券誘使學員不實報讀,以詐騙「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款項的情況,教青局高度關注有關事件,強調機構及學員必須依法參與「計劃」,「計劃」對機構的義務、導師及學員出席有嚴格的規管及巡查,機構須保障課程質量及記錄出席,學員亦有責任出席課堂。
    教青局強烈呼籲參與「計劃」的機構及學員須遵守法紀,學員勿因一時貪念或被誘使作出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必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
    為主動提升監管力度,第六階段「計劃」進一步加強措施,對報讀出席率不佳的學員採取「先支付後申請」,當出席率達70%或以上方可申請發放資助,以保障及監督學員的出席情況。
    倘居民發現參與「計劃」的機構或學員有涉嫌違反規定的情況,可透過掃瞄「計劃」的全民監察平台二維碼反映,當局會嚴正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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