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自助販賣機部門各施各法
廉署促嚴守平等原則

【特訊】在行政申訴方面,廉政公署在去年共新開立了172宗專案調查,有5宗全面調查卷宗。其中廉政公署揭發,多個公共部門在甄選營運商設置自助販賣機時,程序上各施各法,甚至會簽訂對部門不利的協議書條款。
在廉政公署年度工作報告中,披露了三宗全面調查摘錄。當中一宗涉及多個公共部門,廉政公署指,現時不少由行政當局管轄的場所與空間內,皆設有自助販賣機。廉署以抽查方式先後向多個部門了解及研究,各部門在甄選相關營運商時程序及做法,發現被抽查的部門在程序上各施各法,甚至同一部門轄下各附屬單位都未有統一做法,包括有營運商自薦,或部門直接邀請、諮詢個別營運商等。
調查亦證實甚至有部門與營運商簽訂協議書,所設定的續期條款在實務上甚至形同虛設,完全是自動續期的運作模式。廉政公署認為,雖然有關事宜不屬於公共採購,行政當局選擇有關營運商時,應嚴格遵循《行政程序法典》所定的平等原則、公正原則、無私原則及謀求公共利益原則。
而另外兩宗全面調查,則均涉及房屋局。其中一宗個案,廉署指接到多宗投訴,涉及佔用經屋共同部分及違規建築,包括違法改建及佔用大廈地庫停車場,將大廈共同部分改建成商舖等。廉署認為房屋局既然負有監察經濟房屋樓宇共同部分管理之責,應積極善用法律手段加強執法,推動違法者停止佔用樓宇共同部分及盡快清拆僭建物以恢復原狀。廉署指經反映意見及持續推動下,相關情況已得到改善。
廉政公署亦公布了八宗專案調查個案。其中一宗涉及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全資附屬企業,一項涉及逾億元人民幣房地產中介人服務費事宜。
廉署指接獲投訴,在橫琴“澳門新街坊”揀選提供代理銷售服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時,都更公司未有公佈中標原因,被質疑“黑箱作業”。廉署經調查後,未見存在不公平情況。又指經過調查,涉案採購在立項時已訂定評分準則及評標項目的得分比重,同時評標委員會亦訂定評審細則及計算方式,且在要求四間全澳最大的房地產中介人商會通知其轄下會員有關招標訊息的函件中,亦列明資格要求及評審準則。在截標後評標委員會根據上述既定的評審準則,從110家合資格的投標公司中,選出得分最高的5家投標公司作出判給。此外獲判給公司按既定的方式計算服務費,亦並不能左右有關單位及車位的售價。
廉署認為涉案採購是由都更公司全資附屬企業展開,有關房地產中介人服務費逾億元人民幣,遠超於指引所規定須公佈有關採購資料的服務採購金額。因此採購的內容摘要、倘有的開啟報價結果及判給結果,依法應在指定時間與適當途徑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