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性騷擾護士罪成停職
【特訊】一名休班警員在前年(二零二二年)涉嫌性騷擾女護士,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調查程序,保安司司長批示,對涉事警員科處停職處分。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凌晨,一名休班一等警員因頭部受傷被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在等候治療期間,涉嫌性騷擾一名當值女護士,該名女護士報警求助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上述休班一等警員的行為涉嫌觸犯性騷擾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對於有人員涉嫌違反法律,表示高度關注,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及操守。對於有警務人員違反法律,必定嚴格依法處理,追究相關法律及紀律責任,絕不姑息。
治安警察局已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作出判決,裁定上述一等警員觸犯一項性騷擾罪名成立,判處四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兩年。
該一等警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作出裁判,上述一等警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案件的裁判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轉為確定。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須加強轄下人員的品德教育及監督,不論在工作或休班期間,都必須注重個人行為及職業操守,遵守法紀,切勿以身試法。
治安警察局對該名一等警員的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結,保安司司長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