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維護國安天經地義
【特訊】對於政府建議修改司法警察局法律,將涉及資訊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警調查權限,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強調指,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有需要立法,這是憲制責任而不是為立法而立法,而是為了執法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
政府建議涉及資訊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警調查權限。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安法相關規定,包括港澳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黃少澤指,根據澳門《基本法》廿三條規定,澳門是需要立法,這是憲制責任而不是為立法而立法,而是為了執法而立法,澳門特區政府是完全透明、完全有責任義務、完全依法展開相關立法和執法工作。他指任何國家的公民、政府部門或執法部門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這是天經地義。
黃少澤解釋,維護國家安全是綜合性工作,政府提出修改司法警察局法律草案,建議司警局新增保安廳、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等特定附屬單位,是分別負責查案、宣傳教育、情報收集及政策研究,並非單純查案。
另外,因應本澳即將迎來回歸二十周年有各項大型活動,保安司將會與國家公安部、安全部、廣東省公安廳及香港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擊對接各項工作,維持穩定及安定祥和的治安環境,以及社會氛圍,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