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停車場經營開標11標書獲接納

【特訊】六個公共停車場的服務經營批給公開競投昨日 (十三日)開標,交通事務局共收到十二份投標書,其中十一份標書獲接納,提出每三個月的基準回報金介乎 一百零六萬八千元至三百五十萬元不等;另一份標書因表明放棄投標而不被接納。
「何賢公園停車場、馬六甲街停車場、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及河邊新街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公開競投」開標會議昨日( 十三日)舉行並完成,交通事務局共收到十三份文件,當中十二份標書及一份放棄投標信函。經開標委員會審議,十一間參與競投的公司被接納,提出每三個月的基準回報金介乎 一百零六萬八千澳門元至三百五十萬澳門元不等。另一間公司因「自願放棄」原因不獲接納。
是次六個公共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期間為六年,涉及一千一百一十九個輕型汽車泊位及一千七百七十二個摩托車泊位,承批實體除了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和經營外,亦須優化停車場電子及無感支付系統、加強停車場內的安全監察系統和環保節能設備,以及優化場地設施等。判給標準除考量競投公司所提出的基準回報金外,亦會就競投者提出的經營計劃、設施、系統及設備的供應及安裝的投資計劃方案、駐停車場本地人員比例,以及投標者停車場管理及經營經驗作出評分。
交通事務局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張學寶表示,承批公司除了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經營管理外,亦要優化停車場的場地和設施,包括設置無感支付和掃描支付電子收費系統、設置電動車停泊區的意外支援警報系統等。張學寶又稱,承投規則已訂明承批公司要遵守的義務,當局去年 (二零二四年)至上月( 五月)共處罰三十一宗違反義務個案,主要涉及人員不足,或未能提交錄影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