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妙玲:加強執法促業主承責
【特訊】福隆新街發生一宗建築物內橫樑掉落事件,所幸無人受傷,主因是年久失修及連日落雨引致。福隆坊會理事長杜妙玲表示,事實上,本澳樓宇尤其舊樓因長期缺乏維修保養而危害公共安全問題存在已久。依《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規定,業權人應承擔樓宇維修保養責任及義務,由於相應法律剛剛生效及相應問題由來已久,冀政府加強普法和執法,提高業權人的法律意識,履行驗樓法律責任,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杜妙玲表示,福隆新街發生一宗建築物內橫樑掉落事件,所幸無人受傷,主因是年久失修及連日落雨引致。由於該建築物屬文物,甚值關注。樓宇隨著樓齡的逐年增加,若長期缺乏維修保養將因結構問題而危害公共安全。事實上,舊區不少舊樓因長期缺乏維護保養或長期空置無人管理而出現外牆裂縫、門窗鬆動或其他結構安全等情況,亦存在已久。據統計資料,目前本澳三十年或以上樓齡舊樓逾四千八百幢,特別是舊區舊樓的比例大、密度大,現已踏入風雨季節,特別是極端天氣可隨時引發年久失修舊樓宇的安全問題。
她又指,《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明確規定,業權人應承擔起樓宇的維修保養責任及義務,包括樓宇入伙後滿十年及往後五年,應保養及維修,使樓宇保持良好狀況。由於相關法律制度剛剛生效及相應問題由來已久,冀政府加強普法和執法,加強對舊樓尤其是高齡或長期空置舊樓的安全檢查工作,包括要求業權人提交“樓宇狀況報告”,讓業權人掌握自身樓宇存在問題,及時進行維修保養,消除安全隱患,並提高業權人的法律意識,履行驗樓法律責任,避免樓宇失修而危害公共安全,亦有助業權人日後節省樓宇維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