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探員盜竊罪成被處撤職
【特訊】二零二二年司警一名刑事偵查員,截查一名內地女子期間,涉嫌盜取對方一萬九千港元現金,去年罪成被判入獄兩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最新公佈,司警局已完成有關內部紀律調查,保安司司長於作出批示,對該名刑偵人員處以撤職處分。
司警局一名三十二歲、姓陳的刑事偵查員,在截查一名內地女子期間,涉嫌盜取該名女子一萬九千港元現金,涉嫌觸犯公務上之侵占罪,案件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移送檢察院偵辦。該局同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並對其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去年六月七日,初級法院刑事作出判決,裁定上述刑事偵查員公務上之侵佔罪名成立,判處二年的實際徒刑。該刑偵人員向中級法院上訴,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級法院作出裁判,該刑事偵查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案件的裁判已於今年一月八日轉為確定。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最新公佈,司警對該名刑事偵查員的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結,保安司司長於上月二十六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偵人員處以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