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本澳居民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入境
外傭入境限制周一全豁免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布,自本年五月三十日起,放寬澳門居民外國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境申請,當局會於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批准,相關人士入境前需遵守入境條件,同時擴大家務工作外僱,豁免入境限制至所有國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昨日舉行記者會,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宣佈,經考慮澳門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評估全球疫情風險和變化後,根據行政長官批示規定,自本年五月三十日起,未能按其他豁免入境限制計劃入境的澳門居民的外國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取得衛生局事先批准並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
有關豁免入境限制計劃的申請方法和須提交的文件為:由屬利害關係人的本地居民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請。需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請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受益人有效的護照副本及申請人及受益人之間關係的證明(例如: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副本;填妥並簽名的申請表格。
在衛生局「外國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請」網站(https://www.ssm.gov.mo/faen)提出申請,並上載上述文件的照片或PDF格式檔。衛生局將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拒絕的決定,申請人可在上述網站內查閱結果及下載有關批准憑證。有關計劃的詳情請參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抗疫專頁-防疫指引上登載的《澳門居民的非居民外國籍家屬豁免入境限制先導計劃申請指引》。
應變協調中心又宣佈,自本年五月三十日起家務工作外國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計劃擴大至所有國籍,申請對象不限及申請手續不變。計劃執行截至昨日(二十六)日共接獲三十八宗申請,其中二十三宗已獲批准,因未符合條件而拒絕有十三宗,另外有兩宗自行取消申請。
應變協調中心强調,取得豁免入境限制許可的人士,仍須在登上前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交通工具前及入境前出示符合當時防疫政策所要求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醫學觀察酒店預約證明、醫學觀察酒店核酸檢測預約證明和遵守其他入境條件。而要注意的是,入境後仍須按當時防疫要求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對於本澳會否推行接種第四針新冠疫苗,梁亦好表示,接種新冠疫苗最重要是減少重症和死亡,與入境限制措施暫時沒有必然關係,故現階段仍然是鼓勵居民接種第三針,特別是已到期但未有接種的人士。經分析不同地方數據,較多推行接種第四針的地方有疫情爆發或已完全「開放」,即沒有任何防疫措施。本澳現時狀況未有迫切需要推行接種第四針,待有更多科學數據再決定什麼人群需接種第四針。至於學生會否接種第三劑加強針,梁亦好表示,現時建議已完成初種系列滿六個月後的十八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三劑加強針,故學生暫不適用。另外,兒童mRNA疫苗的接種情況,五至十一歲預約接種mRNA疫苗共有三百三十七人,其中八十六人已接種,目前為止未有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
就會否縮短醫學觀察隔離期間,梁亦好表示,內地部分城市正試行「十加七」的措施,即十天於酒店進行醫學觀察,七天於居家自我隔離,衛生局會密切留意推行成效並會根據數據研究可行性。
社會關注猴痘病毒對本澳的影響,梁亦好表示,目前治療猴痘尚無特效藥,主要為抗病毒藥物治療或對症狀的支持療法治療,但猴痘的病情相對天花輕微,猴痘約於十至二十天有自限性,即會痊癒的。由於猴痘病毒屬於以接觸方式,尤其接觸體液而受感染,對現時本澳放寬外國籍入士來澳的風險是不會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