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總對特區政府二零二四年施政建議

過去一年,在特區政府堅強領導下,本澳經濟社會逐步由疫情防控為主過渡到經濟復甦階段,在今年初特區政府放寬新冠防疫措施後,經濟社會運作逐步復常,訪澳旅客量逐漸增加,經濟穩步復甦,就業形勢持續改善,社會各界對經濟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公總)秉持辦會宗旨,一如既往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發揮公務人員與特區政府之間的橋樑作用,聯繫和團結廣大公務人員,聆聽和反映公務人員對特區政府公共行政的意見建議,維護好、發展好公務人員的合理權益。過去一年,公總開展多項社會調查研究,以期廣泛瞭解和收集公務人員訴求,經匯集和整理公務人員對特區政府二零二四年施政意見和建議後,我們對特區政府明年度施政方針提出以下十二條建議。
一) 盡快公佈公務人員薪酬調整方案
受疫情影響,本澳經濟受到嚴重衝擊,財政收入銳減,特區政府採取緊縮財政開支措施,公務人員凍薪三年,但依然做到盡忠職守,與居民同舟共濟,得到社會高度評價和認同。新冠疫情持續多年,本澳累計通脹超過百分之三,包括公務人員在內的全體居民均承受通脹及持續加息帶來的生活壓力。
澳門大學早前發表的宏觀經濟預測,預計今年本澳實質經濟增長百分之四十七。行政長官早前表示,雖然明年估計依然是赤字預算,但相信已是赤字邊緣,反映本澳經濟復甦進展理想。
行政長官今年八月十一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認同公僕應加薪。鑒於此,經綜合分析各屬會調薪意見,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明年調升公務人員薪酬,每一薪俸點增加三至五元,調升幅度約百分之三點三至百分之五點五,以紓緩公務人員生活壓力,激勵人員士氣,亦為私企僱員薪酬調整做出表率。
二)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薪俸制度
現時領導及主管人員為單一薪俸制,薪俸點不會因委任期限的增長而增加。以處長為例,處長薪俸點是770點,與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735點薪俸點差距不大,若高級技術員身兼職務主管,則會獲50點附加報酬,高於處長770點薪俸。另外,高級技術員尚可以收取超時工作補償,而領導及主管人員超時工作則無任何補償,制度設計不甚合理。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完善領導及主管人員薪俸制度,可考慮按委任時間設立不同級別薪俸點(例如處長起薪點為770點,委任期限滿5年後,薪俸點增至820點,以此類推),或考慮以職務津貼形式處理,以利於激發或發揮領導及主管人員工作積極性。
三) 檢討輪值津貼制度
目前的輪值津貼制度沿用多年,相關津貼計算方式有改善的空間,故此,我們建議特區政府適時修改輪值津貼計算方式,讓輪值工作的公務人員獲得合理的報酬補貼。
四) 建立跨職程晉升制度
按照目前的公職制度,公務人員由較低職程晉升至較高職程只能通過參加公開開考。此種情況令部門內部工作表現卓越、有能力的公務人員流失,這方面青年公務人員尤甚,導致行政部門的工作因人員流動受到一定影響。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設立公務人員跨職程晉升機制,若部門出現空缺,在確保公平、公正、合規的前提下,留一定比例名額供部門內人員晉升,以擴闊公務人員職業生涯,穩定部門人力資源,確保部門運作順暢。
五) 統一公務人員聯繫制度
公務人員與特區政府有多種聯繫制度,包括確定委任、定期委任、行政任用合同和個人勞動合同等,在實施過程中,令公務人員對職業穩定性產生擔憂,對部門工作亦造成一定影響。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研究逐步減少乃至統一公務人員與特區政府的聯繫方式,穩定公務人員隊伍,促進部門工作持續高效開展。
六)建立良好的公共部門人文環境
本會早前開展的調查研究顯示,工作價值觀會影響人的工作態度、積極性和工作績效,而人際關係是工作價值觀各方面中最受公務人員重視,七成半受訪公務人員關注領導是否平易近人,以及工作氛圍是否融洽。
我們建議各政府部門領導及主管加強部門人文關懷,與部門內人員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構建和諧的工作環境。關注部門內人員心理健康,及時向有需要的公務人員特別是前線公務人員提供心理輔導,釋放工作壓力,增強人員向心力、凝聚力,提升人員工作積極性和上進心。
七)優化惡劣天氣下對外服務工作人員上下班指引
早前,颱風“蘇拉”襲擊澳門,氣象局宣佈於九月一日下午二時改掛八號風球。隨後各個巴士路線尾班車於下午一時半陸續開出,三條澳氹跨海大橋及蓮花大橋於下午三時三十分開始封閉。有前線公務人員反映,其所屬辦工地點於當日下午二時(即八號風球懸掛的一刻)才停止對外辦公,待完成所有工作後,公務人員可能需要面臨惡劣的天氣情況,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同時,公交停運及三條澳氹跨海大橋封閉,對需要往返澳氹的公務人員造成很大影響。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持續優化惡劣天氣下對外辦公人員上下班指引,在氣象局宣佈懸掛八號風球前兩小時停止對外辦公,讓人員有較充裕時間處理工作安排,保障人身安全。
八)設立公務人員人力資源資料庫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設立整體性的人力資源資料庫,當因工作需要調動公務人員時,可以查閱公務人員的學歷、工作經歷和工作表現等情況,促使人員調動具科學性,切合實際情況。
此外,特區政府在調動人員時,除考量人員的學歷、專長、過往工作表現外,亦能顧及人員意願,發揮調動制度在解決人力資源配置方面的積極作用,提升特區政府施政效能。
九)加強公務人員培訓
本屆政府持續推動公共行政改革,而公共行政改革離不開具有責任擔當、服務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公務人員隊伍。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持續優化公務人員培訓工作,在持續開展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做好領導和主管人才儲備外,亦須重視整體公務人員專業能力和服務素質的提升,增強培訓內容與工作的關聯度,提升培訓成效;加強公務人員世情、國情教育,提升對國家和世界各發達國家的治理模式,尤其是城市基層治理創新、城市高質量發展、城市民生社會保障、城市數字化轉型和城市風險管控等,以及對大灣區、深合區和一帶一路等國策的深刻認識,以配合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各項政策方針的有效開展,更重要的是,助力澳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居民提供更優質公共服務。
十)強化公務人員公僕精神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訴求呈現多元化,公務人員需增強服務意識和服務觀念,以應對公共服務未來面臨的新挑戰。
本會與屬會澳門公務華員職工會(公務工會)開展的“澳門公務人員工作狀態”調查結果顯示,公務人員抱持相當的熱誠服務社會。弘揚“公僕精神”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在發展中不斷根據形勢加以完善。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加強公務人員“公僕精神”培訓,強化公務人員服務特區、服務居民的公僕觀念,廉潔奉公,打造高效為民的公務人員隊伍。
十一)加強公務人員愛國教育和法治教育
二零二四年是建國七十五周年,澳門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加強公務人員愛國教育,了解國家大政方針和最新發展情況,試行大灣區掛職制度,安排本澳公務人員至對口專業或職能部門單位歷練,有助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持續深入開展《憲法》、《基本法》和公職法律制度的教育、培訓工作,促使公務人員樹立法治意識,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同心共建法治政府;配合維護國安法修法,加強公務人員國安教育;而為有效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我們建議於《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中考慮加入“愛國者治澳”要求和宣誓規定,確保澳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十二)解決法律滯後問題
雖然特區政府多年前開展並完成原有法律、法令的清理及適應化處理工作,簡化了原有的法律體系,但本澳法律體系仍有待完善,部分法律法規未能配合經濟社會的發展,亟需檢討完善。首個五年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總結報告表示,制訂和執行規劃時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某些領域法律滯後的問題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我們建議特區政府加強法律體系建設,盡快填補各領域法律制度的空白或缺失,推動法律與時俱進,完善澳門法制環境,配合社會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實現良法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