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生效當局聯合執法加強巡查
兩青少年飲酒餐廳被罰


【特訊】《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昨日起生效,衛生局派員到各區巡查。截至昨午四時,共巡查零售商店、食肆等一百六十四間場所,發現一宗違規個案,涉及兩名未成年人,已向涉事食肆作出檢控及處罰通知。衛生局表示,綜觀巡查結果,商戶對《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況良好,執法順利。
第6/2023號法律《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簡稱《控酒法》)自昨日起生效,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簡稱控煙酒辦)執法人員昨日與治安警察局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並進行常規巡查。
東方明珠及皇朝一帶,有食店、便利店及超市門外及店內張貼有關控酒法的標誌及警語。現場所見,便利店及超市的貨架和冷櫃均有標誌劃分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區,部份非酒精飲料亦標示了酒精濃度低於 1.2%。
有超市店員表示,過往較少未成年人購買酒精飲料,新法實施後會特別留意,初期感到有壓力,憂慮未執行好會違規被處罰;亦有商戶認為,新法對生意影響不大,只會增加少許工作量,例如懷疑未成年人買酒會要求出示身份證。有市民就認同《控酒法》可禁止未成年人過早接觸酒精飲料,同時建議需加強向社會宣教。
控煙酒辦主任林松指出,截至昨午四時,執法人員重點巡查零售商店、食肆及未成年人經常出入的場所共一百六十四間;期間,發現一宗涉嫌違反《控酒法》的個案,涉事餐廳涉嫌向兩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衛生局已開立卷宗跟進;同時,控煙酒辦共接獲五通舉報及查詢熱線電話,其中查詢個案四宗及一個意見提供。
而截至昨午四時,沒有發現因未有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酒精飲料廣告未標明警語的違法個案。綜觀巡查整體結果,商戶對《控酒法》的了解和遵守情況良好,執法順利。
林松提醒公眾應遵守《控酒法》規定,包括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如對購買者或被提供酒精飲料的人士的年齡有懷疑,在銷售或提供前須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未能確認對方的年齡或對其年齡有懷疑,則推定其為未成年人並應拒絕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予對方。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同時規定,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他又稱,過去兩週持續透過不同途徑向商戶業界及餐飲場所宣傳講解新法,近日亦會加強巡查商戶場所。
為確保《控酒法》有效實施和執行,衛生局在法律生效前已全方位加強宣傳推廣工作,包括對內開展執法人員培訓、制訂內部指引及規章制度,亦拜訪治安警察局、旅遊局及市政署三個監察執法實體,制定協作機制,開展各執法實體監察人員的培訓課程;對外,為加深社會各界認識新法,亦大力進行宣傳講解工作,包括聯同各界合共三十三個成員組成澳門控酒聯盟;針對相關業界及公眾舉辦了八場講解會;拜訪了十一個機構和團體,宣講《控酒法》內容及聽取意見;已製作一系列宣傳包括:燈柱旗和戶外廣告、法律規定標誌及警語的貼紙、宣傳單張及海報;在電視、電台及巴士車廂播放宣傳片;製作控酒圖文包、業界指引及酒精危害資訊,並上載到控酒資訊網,方便公眾查閱。此外,亦安排於中小學舉辨《控酒法》內容的專題講座。在《控酒法》生效前,已陸續派員落區向約五千三百間零售業商戶及餐飲場所派發法定標誌和宣傳單張,並即場指導及為商戶講解法律要求。
未來,衛生局將繼續結合線上線下等多途徑、多平台及全方位加強宣傳推廣工作,不斷加深社會各界認識新法,並持續協助業界配合及遵守法律中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