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直接判給涉罪千五項金額七千萬
何超明貪腐案終院開審
【特訊】終審法院昨日開庭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合議庭宣讀涉及一千五百三十六項罪名的起訴書,檢察院提出民事索償,涉及金額近七千六百二十萬元。而合議庭在指控何超明與他的親屬創立犯罪集團,承接檢察院多項外判服務期間,何超明多次舉手示意,要求法院逐一細項讀出涉案的項目,結果合議庭共花了逾三小時宣讀起訴書。
今年二月,廉署揭發前檢察長何超明貪腐案,社會甚為震驚,昨日終審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早上七時多,已有多名傳媒及市民在終審法院外排隊等候進入庭內旁聽,傳媒需要出示採訪證及身份證核對資料才可進入法院內,公眾人士亦要出示身份證才可獲准進入,持有澳門身份證者優先,而所有進入終審法院旁聽人士,包括傳媒,都必須接受安檢,所有電子器材,包括相機,錄音機,手提電話,記憶棒等都不能攜帶入法院內。
載有何超明的囚車早上八時由路環監獄駛出,約八時二十分駛抵終審法院進入停車場,大批傳媒上前拍攝,而何超明的代表律師梁永本亦在九時十分抵達終審法院。被羈押了十個月的何超明身穿黑色西裝黑色領呔,戴上黑框眼鏡,手持一大叠文件出庭,神態自若。終審法院合議庭花了三個多小時宣讀起訴書,由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和法官宋敏莉接力讀出。
何超明被控罪名中,包括利用職權,直接判給二十四類的工程和服務給自己創立的犯罪集團所開設的十間空殼公司,岑浩輝稱可在審訊期間逐一說明控罪,但何超明在庭上舉手示意發言,要求逐一宣讀控罪,結果單是宣讀這部分控罪,已用了近一小時才讀完。
起訴書指出,何超明於二零零零年開始,與兄長、妹夫及其他數人創立犯罪集團,合共開設十間空殼公司,負責承辦檢察院的辦公室設施清潔保養等服務。起訴書指出,何超明在犯罪集團中被稱為「領導」,他的兄長則稱為「大佬」。何超明涉嫌利用職權控制服務判給結果,並以每半年合同方式,繞過公開判給或詢價判給方式,以高於市價直接把服務判給這十家空殼公司,這些公司除檢察院的工作外,沒有其他實際業務,辦公地點也是何超明指使下屬,以機密為由租用的獲多利中心多個單位,單是租金,在二零零六年二零一四年間已支出三百三十二萬元,使用的文儀用具也屬於檢察院。
下午,案件首先審理涉及檢察院租用的皇朝區獲多利中心十六樓的單位。起訴書內指控單位實際是由何超明使用,並藏有何超明的私人珍藏。何超明答辯時表示,他卸任檢察長後,曾於去年一月二十三日返回單位執拾東西,發現檢察院派人撬門進入,之前一直沒人找他交出鎖匙。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陳子勁指出,單位由檢察院交租,找人開門有何問題?何超明回應他是單位的使用人,即使是業權人和使用人的關係也不可隨便。他又稱,單位內發現的嬰兒床奶粉等物件,是他卸任後需離開官邸,又多番被催促,才把東西放在獲多利中心,嬰兒床是他的孩子過往使用,因不想浪費,一直保留。何超明又稱,單位除了辦公,亦曾用作接待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東省檢察院和香港刑事檢控專員。同時,一些人亦不想到位於皇朝廣場的檢察長辦公室與他會面,例如線人,因皇朝廣場出入也需出示身分證。
起訴書亦指出,何超明租用四個單位設立教員休息室,實際上是他自己使用,內裡設有卡拉OK、乒乓球枱等。何超明表示,四個單位已打通,同時設有司法輔助廳、司法合作廳、文件檔案室、圖書館和模擬法庭,因檢察院由一百多人增至四百人,需要設施用作培訓。
何超明稱,起訴書所指的卡拉OK相信是附有卡拉OK功能的電視,但他從沒使用;乒乓球枱相信是指會議桌,若掀開枱布確是可以打乒乓球。他又稱,隨著本澳酒店設施增加,他認為已毋需設立教員休息室,遂改為教員文娛室,何超明又稱,名字不一定可反映內容,並反問「舊法院用作文創設施是否詐騙?」
同時起訴書顯示租用獲多利中心涉及款項七百多萬元,何超明承認批准租用金額兒戲,沒看過文件內容,但他已將管理權授權給下屬,高度信任下屬,亦一直沒收過投訴。何超明同時被發現在本澳和內地開設的多個銀行帳戶中,擁有合共數千萬元的存款,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同時他申報財產亦觸犯虛假聲明罪。
案情還包括海關在二零一三年扣押的一批沉香木。何超明表示,因懷疑案件有刑事成分,檢察院是負責領導偵查。把沉香木移送檢察院後,曾找民署鑑定,部分證實為假沉香木,部分又出現蟲註,之後曾找兩名不是司法文員的下屬把沉香木搬往獲多利中心的教員休息室和皇朝廣場的檢察長辦公室,沉香木一直在檢察院範圍內,從未搬往他的官邸,並打算未來在檢察院展覽廳展出。
何超明又涉嫌藉詞到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出席檢察官會議,期間與妻子和姨甥在北歐旅遊。終審法院合議庭將於下週一 (12日) 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