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議決參選人於四月底五月初遞交報名表
選委會人選六月中決出
【特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商討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的選務工作。主席宋敏莉表示,選舉法有要求主要官員或議員如果有意參選行政長官,要如何處理目前擔任的公職。另外,將於三月舉辦選委會委員選舉程序講解會,而現時本澳有七百七十四名法人選民。
昨日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宋敏莉主持會議,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等列席討論。
會後,宋敏莉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時表示,各委員在會議中就選舉準備事宜進行了討論,並議決了於四月八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法人選民需要遞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以及於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七日期間,參選人遞交報名表。此外,將於三月舉辦選委會委員選舉程序講解會。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將於六月十六日舉行。管委會提醒,法人選民現時已可向身份證明局申領就有關法人章程所載的領導機關或管理機關成員名單所簽發的證明書,法人選民日後須就選舉事宜向行政公職局提交相關證明書。管委會稱,公職局於本年一月公開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中,有效法人選民為七百七十四個;《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具有投票資格的每一法人享有最多二十二票投票權。
管委會已開設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公佈選務工作和選舉程序的最新資訊;管委會秘書處亦由昨日起正式運作。
至於行政長官選舉的具體日期,宋敏莉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期與選委會委員選舉日須相隔至少六十天,具體日期將由行政長官訂定和公佈。
另外,被問及現任主要官員或立法議員參選行政長官的相關程序和規定,宋敏莉稱,《行政長官選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司法官及司法輔助人員、管委會委員、選委會委員等有意參選,他們須於候選人提名開始日之前已辭職或為退休者才可被提名為候選人。如立法會議員參加行政長官選舉,則須自被確定性接納為候選人之日起至行政長官選舉結果公佈日期間中止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