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燃氣設施參數須具兼容性及符國際標準
業界:明確標準保障安全

【特訊】特區政府建議新的燃氣設施設計參數將須兼容天然氣特性,以及液化石油氣轉換天然氣的技術條件。有電器行負責人和工程師認為,訂定明確的標準,能有效保障用家的安全。
為配合天然氣的發展,加強建築物燃氣設施的安全性,特區政府建議新的燃氣設施的設計參數須兼容天然氣特性,以及液化石油氣轉換天然氣的技術條件。法規並禁止安裝無煙道式燃氣熱水爐,要求燃氣設施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須定期檢查其單位及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燃氣設施。此外,規定設備在設計或安裝上須符合法規所引用的國家或國際標準。
電器行負責人馬建釗指出,天然氣和石油氣的起火點不同,壓力亦不同,而現時市面售賣的煮食爐及熱水爐等燃氣設施,均分別使用石油氣或天然氣,暫時沒有兩者兼容。同時,本澳使用天然氣的住戶非常少,他會向廠商及代理溝通,相信技術上不難解決。
馬建釗又認為新的規定,可為業界提供了明確標準。
行政法規亦建議對建築物燃氣設施的各項規管,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蕭志泳認為,禁止建築物安裝無煙道式燃氣熱水爐,並要求燃氣設施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定期檢查燃氣設施,目的是為了提升安全上的需要,有助保障用家安全。他亦相信在住宅單位或商用設施執行均沒有問題。
他並希望特區政府舉辦講解會,說明燃氣設施的技術規範行政法規內容,讓業界去適應新規定。而行政法規生效後,當局亦應持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