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會議增產假及最低工資勞資意見分歧
四選三方案政府跪低


【特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舉行全體大會,討論勞工法修訂等多個議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勞資政三方協議暫不討論強制性假日選擇機制(四選三方案),其餘六項優先修改勞工法的內容,經修訂後會繼續立法程序。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稱,將儘快修訂文本,期望明年提請到立法程序。
社協昨舉行本年度第六次全體大會會議,當中討論包括「四選三」方案在內的勞工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四選三」方案即勞工假期的指定四天其中三天可協商改於公眾假期享受,勞資雙方立場分歧。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會後接受訪問時稱,勞資雙方均尊重和重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平台功能,期望透過社協會議拉近雙方對一些問題的分歧,以及凝聚勞資的共識。是次會議討論了多項議程,就公眾關心的引入強制性假日選擇機制,由於雙方未有共識,因此勞資政三方協議暫不討論此方案。
他指,勞資雙方會上充分討論了多項議程,包括調升社保供款和《全面最低工資》法案等,雙方對部份議程完全達成共識,對部份議程認同大方向,但需要微調行文細節,亦有議程未達共識暫不討論。政府未來將會因應不同情況,儘快開展後續工作,包括修訂法律文本等。政府立場是希望將勞資雙方已有共識或認同大方向的內容,爭取儘快進入立法程序。
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不論「十選三」或「四選三」都不是資方提出,有感政府提出有關方案是善意,並具一定靈活性,希望法律修改能全面照顧中小企,讓中小企有更好營商環境。勞方代表梁偉峰反對「四選三」方案,認為無必要設立,促請政府不要訂立這樣的修訂內容。
另外,崔煜林反對產假增至七十天,認為會對人力資源造成極大影響,政府在諮詢文本提出增加十四天無薪產假,現時變成有薪,是無考慮僱主承受能力,應由政府全數補貼增加的十四天產假報酬,而非對補助設過渡期。他又反對推行全面最低工資,會對中小微企帶來沉重經濟負擔和推高物價。梁偉峰表示,當務之急是儘快調升「一行業二工種」的最低工資金額,他重申認同政府補貼產假薪酬,但認為新增的產假薪酬支出是僱主的義務。
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重申,「四選三」方案旨在兼顧來自不同民族或文化背景的僱員可與僱主透過溝通和協商,選擇將部分強制性假日改於公衆假日休假,同時可有利於企業的營運及人力資源調配。
他強調不會削減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期的權益,因牽涉到勞資關係及不同持份者權益,政府望做得更多,如多接觸持份者並讓他們了解政府的構想,想信可收更好效果。黃志雄稱,將儘快修訂文本,期望明年提請到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