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破七宗不法匯兌
司警治安警拘十內地換錢黨男女法辦



【特訊】司警及治安警先後偵破七宗不法兌匯案件,共拘捕十名內地換錢黨男女,均涉及「經營為賭博不法匯兌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首宗案件的內地男換錢黨姓姜,三十一歲,無業。本月三日下午四時許,司警在路氹某娛樂場巡查期間,發現涉案的姜姓男子向一名內地男事主展示一個二維碼,事主掃碼後,姜姓男子給予他三萬港元現金,之後各自離去。司警懷疑二人進行不法兌換,上前截查。
經盤問,姜姓男子承認今年初起來澳從事換錢黨,案發時與事主以二萬八千五百元人民幣兌換成三萬港元。司警在姜某身上起出一部手機、二十一萬五千港元現金及一萬港元籌碼;另外在事主身上起出兌換的三萬港元現金。
第二宗案件被捕的內地換錢黨姓陳,三十五歲,無業。本月三日下午六時,另一名內地男事主在路氹某賭場的洗手間外,被涉案的陳姓男子搭訕換錢,兩人同意用三萬五千五百元人民幣,兌換三萬七千港元籌碼,事主轉帳後,收取陳某有關籌碼。此時一名賭場保安經過見狀,懷疑兩人非法兌換,將其帶到保安室及報警。司警到場處理,陳姓男子承認今年八月開始從事換錢黨,同日早前亦協助另一名賭客兌換一萬港元籌碼。警方在事主的身上起出兌換得來的三萬七千港元籌碼。上述兩名換錢黨涉及「經營為賭博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處理。另外,上月三十一至本月一日,司警再截獲多三宗不法兌匯案件,共拘捕五名男女,年齡介乎四十多至五十多歲,包括一對內地夫妻,一名香港男子,一名無業本澳女子,以及一名內地男子,涉及金額共逾九萬港元。
其中上月三十一日,一名事主聯絡之前成功換錢的涉案內地夫妻,要求將贏得的六萬五千港元兌換成人民幣,匯回內地,雙方在本澳某賭場交易。事主收取對方的轉帳人民幣後,發現帳戶遭凍結,於是拒交有關港元現金及報案。
司警接報到場處理,有人承認新法生效後,曾五次與客交易,每換一萬港元,可獲一百五十港元的利潤。其餘兩宗均是司警巡查路氹賭場時揭發,警員在兩名事主身上分別起出一萬港元及二萬港元現金,同時在香港換錢黨身上起出四十五萬港元現金及一部手機。
而治安警亦公佈,早前根據酒店保安報案,截獲兩宗非法兌匯案,拘捕三名內地換錢黨,其中兩人為姐弟,涉及金額共十一萬港元。
案中被捕的內地姐弟姓薛,持中國護照。本月一日,一名內地女事主在路氹某酒店,要求薛姓胞弟兌換一萬港元,兩人同意用九千五百元人民幣兌換。事主轉帳人民幣後,薛姓胞弟不夠現金,找來胞姊到場一同交收,酒店保安行經見到有關人士在交收港元現金,懷疑從事非法兌匯活動,於是向治安警報案。警員到場截獲薛姓姊弟,在事主身上起出一萬港元現金。
另一宗案件被捕的內地男子姓余,二十多歲。本月二日,路氹另一酒店的保安見到一名男事主,收取涉案余姓男子十萬港元籌碼,懷疑非法兌匯,於是向治安警報案。警員到場處理,有人承認早前轉帳九萬二千五百元人民幣給余姓男子。警員於事主身上起出十萬港元籌碼。上述兩名換錢黨涉「經營為賭博不法匯兌罪」被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