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一般性通過
集中監管堵塞公帑不當流失
【特訊】本澳現時缺乏專門規範公共資本企業運作的法律制度,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不少議員在會議關注主管部門誰屬,倘現已進入立法程序仍未能確定監管部門,政府必須解釋說明。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現時未知政府決策是否將主管部門職責交公監辦,還是另外由其他部門承擔。她指未來若企業有重大投資或資產轉移,需要事先在預算和計劃作出並經政府同意,若有突發變更情況亦需主管部門和相應上級批准。
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規範公共資本企業的設立經營、運作、監督等,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政府希望通過《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改變現時公共資本企業監管分散、各行各事、九龍治水的情況,令公帑不會不當流失。
法案提到未來將由主管部門監管公共資本企業,有議員問及主管部門誰屬,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法案提到主管部門,現時有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法案通過後亦一定會有配套行政法規及安排。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現時未知政府決策是否將主管部門職責交公監辦,還是另外由其他部門承擔。陳海帆表示,未來公共資本企業的重大營運事項、人員聘用和採購等方面需要按主管部門訂定的一套規則框架訂定,各企業需按自身的情況建立制度並交主管部門檢視,若主管部門認為有問題會發回企業修改。她稱政府通過「既管好資本,又放經營」的方式,完善制度令企業做好所營事業,主管部門並非事無鉅細都管,否則會失去成為公司的意義。陳海帆稱,未來若企業有重大投資或資產轉移,需要事先在預算和計劃作出並經政府同意,若有突發變更情況亦需主管部門和相應上級批准。
另外,議員林宇滔關注澳門屠宰場專營合約將於下月到期,市政署持有屠宰場公司 61.08%股份,但專營合同將到期,政府仍未交代情況。張永春回應時稱可以放心,一定有豬劏,有肉食,現時與屠宰場公司續期涉及相關土地安排和批給問題,但總方向是確保民生事項的有效運作。議員林宇滔稱,政府對公共資本企業的監管要公開透明,讓公眾監督有關企業是否有心有目標經營,他舉例如澳廣視近年有否配合特區政府的文創和文產政策等,期望法案能給予公眾希望,解決過往公眾對公共資本企業的負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