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口岸通關下階段包括公共及私人實體應用
身份證電子標識月底生效

【特訊】立法會一常會簽署修改《澳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意見書,將交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法案建議身份證電子標識本月三十日起生效,屆時持一戶通內的電子標識,可在非合作查驗的口岸通關。而下階段應用場景包括公共和私人實體,未來亦計劃可在商企或社團專用的電子服務平台推出電子標識應用。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簽署修改《澳門居民身份證制度》法案意見書,將排期送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一常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法案建議身份證電子標識的相關條文自本月三十日起生效,據政府介紹,一戶通內的電子標識,首階段將於非合作查驗的口岸通關時使用,但具體應用電子通關日期仍待政府公佈。
下階段電子標識的應用場景,包括公共部門的櫃台辦理業務、警員查證、銀行辦理業務及私人診所使用醫療券等需核實身份的地方。未來亦計劃於商企和社團專用的電子服務平台推出電子標識的應用,舉例如方便機構招標時,使用電子標識確認應徵者的身份。
公共或私人實體使用電子標識前,需先向身份證明局提出書面申請,局方將審核實體取得資料的必要性及正當性,依法決定可讀取的資料範圍,以及是否可以把資料儲存。法案其他條文建議自12月15日起生效,李靜儀稱,政府屆時將展開更換新一代智能身份證,採自然換證方式進行,如證件到期、遺失損毀或其他合理原因就換證。
意見書並指出,身份證明局計劃更換新一代智能身份證時,將增加新的辦證地點,亦會增加新款型號自助服務機及推出自助領證機,為居民提供嶄新的自助服務體驗。除派員到學校、社團及安老院等機構為居民集體換證外,行動不便人士亦可聯絡局方預約到場提供外勤辦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