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敏莉:推深合區聘本澳法官共審涉澳民商案
研究兩院法官助理機制

【特訊】終審法院代院長宋敏莉表示,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特區三級法院運作正常,將研究終審法院和中級法院法官的助理機制,以提高審判質量,亦準備推動在深合區人民法院開展聘任澳門法官,共同審理涉澳民商事案件。
在司法年度開幕上,終審法院代院長宋敏莉致辭時總結了三級法院的工作情況: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特區三級法院運作正常,共受理各類案件19,239宗,審結各類案件18,540宗,未審結案件為12,379宗。
宋敏莉綜合分析了三級法院過去一個司法年度的運作情況,提出了以下關注點:一是隨著疫情結束,衍生自賭博周邊活動的犯罪案件持續上升,相信這種情況與本澳的經濟復甦、旅客入境人數逐步增加,以及博彩業回暖等情況有很大關聯。二是詐騙犯罪居高不下,其中以冒充“公檢法”人員的電訊網絡詐騙案件和以長者為目標的“猜猜我是誰”的電話騙案尤為突出。三是涉及“換錢黨”的案件數量在近期減少,這與內地公安部門全面部署打擊跨境非法兌換貨幣活動有莫大關聯。四是澳門與內地之間的司法協助請求,以及請求確認內地裁判的案件明顯增多。內地法院的委托書以廣東省的法院最多,當中又以粵港澳大灣區9個城市占最多,隨著澳門與內地城市之間的人員交流與往來日益頻繁,十分有必要加強與這些地區的司法合作。
宋敏莉在致辭中總結了特區法院在澳門回歸祖國25年來的各項工作︰一、不斷推進司法改革,力求提高訴訟效率,改善審判質量。通過在初級法院設立民事、刑事、家事、勞動、輕民等13個法庭,以及在中級法院設立專門審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分庭,逐步實現了法官和司法文員的專業化培養。同時,通過推動《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減少了需要開庭審理刑事上訴案件的情況,大幅提升了刑事上訴案件的審理速度;通過推動《民事訴訟法典》的修改,提高了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的使用率,增加了以簡易形式進行的普通訴訟程序的情況,適當擴大了終審法院的審理權;通過推動設立法官以兼任方式審理案件的制度,解決了積壓案件的審理問題;此外,特區法院亦積極配合政府進行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的立法,希望通過設置訴前強制調解程序,實現多元化解決糾紛及適當分流家事案件的目標。
二、積極開展對外司法協助與司法交流。透過參加葡語國家和地區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及亞太地區首席法官會議,以及參加和舉辦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司法交流。此外,特區法院亦特別重視與粵港澳大灣區法院的交流,準備推動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開展聘任澳門法官為非常任制法官試點,與內地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涉澳民商事案件。
三、始終秉持以民為本的初衷,不斷推行便民的司法舉措,通過設立輕微民事案件法庭,使當事人通過填寫表格可自行提起涉案數額較小的訴訟;通過設立法院詢問處,向市民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諮詢服務;通過推行電子訴訟,使當事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遞交訴訟文書和支付訴訟費用,節省了往返法院的時間和精力。四、不斷提升司法機關透明度,提高公眾對法院運作的了解,透過設立案件新聞稿發佈機制,將重大案件、社會熱點案件的審判結果和判案理由撰寫成新聞稿並及時予以發佈,加強社會大眾對司法活動的認知和了解,有效提升了司法機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