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輪候家團續發放住屋補助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繼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有關住屋補助追溯至今年3月1日,明年2月 29日結束,受惠家庭最多獲發放 12期補助,1至 2人家庭每月補助金額為 1,650元,3人或以上家庭為 2,500元。
為減輕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經濟狀況薄弱的獲接納家團在輪候期間的住屋負擔,政府於2008年核准了第23/2008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並將計劃延長至2017年8月完成處理社會房屋輪候家團的所有申請為止。
鑒於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已於2月13日公佈了確定輪候名單,政府建議延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為此,制訂了《修改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有關計劃於今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間實施,住屋補助最多發放12期,一至兩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1,650元,三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幣2,500元。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其每月總收入不超過為申請社會房屋而訂定的限額,可自確定輪候名單公佈翌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