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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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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台長
趙春濤受賄縱黑獲刑18年 

    【香港中通社12月2日電】據內地媒體12月2日報道,因涉受賄及包庇、縱容黑社會等,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黨委書記、台長趙春濤判刑18年。
    法院指出,被告人趙春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317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數額特別巨大;趙春濤身為內蒙古電視台台長、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內蒙古電視台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該台非法收受回扣124萬餘元,其屬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趙春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價值393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指出,趙春濤為洩私憤指使他人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輕傷二級。趙春濤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內蒙古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的職務便利,不依法履行職責,阻撓、 干擾紀檢機關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調查工作,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法院認為,趙春濤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罪名成立。最終,趙春濤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50萬元,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趙春濤(男)1962年2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及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趙春濤於2018年8月被查,同年12月被逮捕,今年5月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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