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署與攤販完成簽約過渡新制
【特訊】《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於今年元旦生效,市政署已順利完成簽約工作,共八百七十三名攤位承租人已簽訂合約。新法實施至今,在廣大攤販的配合下,街市管理工作整體暢順。
新法實施至今,市政署街市稽查人員以勸導為主,截至目前未有攤販因違規而被處罰。各攤販亦遵循指引要求,清晰標示價格。市政署將繼續與攤販充分溝通,合力維持良好經營秩序,提升服務質素,增加街市競爭力。
在八百七十三名以續租或指定他人承租攤位方式與市政署簽訂合同的攤販中,包括六百二十四個街市月租攤位、五十六個散檔及一百九十三個原小販攤檔。為了順利推進簽約工作,去年第四季起,市政署先後舉辦了二十場《公共街市管理制度》講解會,向逾八百名攤販及行業代表講解相關規定。此外,在簽訂合同前,市政署法律人員亦向承租人講解合同細節、尤其是作為攤位承租人的權利及義務,以及新制度的相關安排等。
完成簽約工作後,市政署現正對各公共街市作詳細評估,就街市內各攤位的位置、面積、結構、售賣種類及市民消費模式等進行分析,後續將透過合併一些面積狹小的攤位、拆卸部分攤位以擴闊街市內公共空間、增加一些公共或無障礙設施等優化工程,以改善街市的營商和購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