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使用電子煙上升情況堪憂
政府將禁止進口電子煙
【特訊】特區政府進一步修訂《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新法律草案建議禁止製造、分銷、銷售以及進出口電子煙,包括禁止攜帶電子煙出入境本澳。衛生局指出,留意到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比例提高,希望藉今次修法杜漸防微,讓新型煙草產品使用率降到最低。
行政會發言人兼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鑑於電子煙損害健康,尤其對孕婦、兒童和青少年造成危害,而電子煙亦令非吸煙者接觸到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的化學物質,為防患於未然,特區政府制定《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
法案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違法者將被科處澳門元四千元罰款,倘屬私人實體,將被科處澳門元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衛生局局長羅奕龍稱,留意到傳統煙草使用率呈逐漸下降趨勢,十五歲或以上居民使用率降至10.7%;而十三至十五歲青少年使用傳統煙草由6.1%降至3.8%,但與此同時,使用電子煙比例則由2.6%升至4%,形容情況令人擔心,希望藉今次修法杜漸防微,讓新型煙草產品使用率降到最低,又強調局方控煙原則是循序漸進、先易後難。
羅奕龍又稱,法律已對電子煙有明確定義,二零一八年已禁止銷售電子煙,現階段考慮到部分人士仍擁有電子煙,暫未對管有及使用電子煙作為違禁品,禁煙地點則不能使用任何煙草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