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簽署明年三月起粵對澳開放部分達153個
基本實現服貿自由化


【特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昨日在澳門簽署。根據協議,由明年三月一日起,廣東對澳門服務貿易的開放部分多達一百五十三個,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同時,採用正面清單開放的領域新增了廿四項開放措施,包括新增個體工商戶開放行業八十四個。
昨午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和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分別率領兩地政府代表團,在政府總部舉行二○一四《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會後,在行政長官崔世安、中央駐澳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姚堅、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潘雲東等嘉賓見證下,高燕和譚伯源代表雙方簽署了《協議》。
為了推動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進一步提高內地與澳門的經貿合作的水平,內地決定率先在廣東省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雙方在《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已實施開放措施的基礎上簽署了《協議》。《協議》的簽署將為下一階段內地其他省區與澳門之間實施全面服務貿易自由化打下基礎。
《協議》是在《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原來開放內容的基礎上加深廣東省服務業對澳門的開放程度,使兩地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與過往《安排》及其補充協議所採用正面清單的開放模式不同,《協議》對服務貿易的開放模式同時採用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市場開放管理模式。對於「跨境服務」、「電信服務」及「文化服務」因屬於特殊的行業,均繼續採用「正面清單」的開放管理模式,是在《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已有開放項目上新增開放內容,本年度新增開放措施共廿四項。
《協議》實施後, 廣東對澳門開放的服務部分多達一百五十三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一百六十個部門的95.6%。按照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要求,已達到了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
《協議》中實行國民待遇的服務領域有五十八個,包括廣告服務、攝影服務、會議服務、飯店和餐飲服務、導遊服務、公路貨物運輸服務等。澳門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廣東省通過商業存在的形式進入內地市場,並在省內享受與內地企業同樣的市場准入條件,對於澳門相關服務業界擴大市場範圍起到積極的作用,特別有助澳門會展業、旅遊業及物流業的發展,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另對於目前還設有限制條件的服務領域,其要求較現時《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寬鬆。
按照《協議》,澳門居民可以在廣東省按照內地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登記成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協議》開放一百三十個可經營的服務種類,較現時《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已開放的行業大幅增加八十四個。
此外,爲提高澳門特區與廣東省的投資便利化水平,《協議》對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投資對澳門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在設立公司及變更公司的合同、章程的審批均改爲備案管理,備案後按內地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但涉及保留限制性措施以及電信、文化領域公司、金融機構的設立和變更按現行外商投資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辦理,另外,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業存在的設立及變更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高燕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有兩方面,分別是做好協議的落實工作,確保協議按時實施,商務部將與有關部門修改法規和行政規章,加強廣東省執行部門官員的培訓,與澳門特區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指引;積極總結在廣東先行先試的經驗,爭取「十二五」期末,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內地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基本自由化的目標。高燕稱,今次協議是內地首次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由以往的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並行的開放模式,希望業界把握機遇,全面推進內地與澳門經濟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