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設為主頁收藏本頁
社交網站:
當前報章2022年10月15日
今日導讀
本報新聞
字體: 放大 還原 縮小
數字形式貨幣納入法定貨幣

    【特訊】行政會完成討論《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將數字形式貨幣納入澳門法定貨幣,並賦予與傳統類型的紙幣和硬幣同等地位。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稱,因應電子支付工具發展和公眾消費模式改變,訂定免除強制接受現金的例外情況,接收硬幣數量上限一百個調低至五十個,同時新增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拒絕接受法定貨幣將構成行政違法,將被科處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另外,法案建議貨幣設立、面額、種類及特徵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許可,發行及後續增加的數量則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同時引人「紀念紙幣」類型,允許紀念紙幣和硬幣、連體紙幣套裝和具特別包装的常用紙幣和硬幣的銷售。
    行政會完成討論《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鑑於現行規範發行貨幣制度的第7/95/M號法令實施至今超過二十七年,為完善澳門特區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與內地和香港的經濟環境及法律制度互相銜接,特區政府制定《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稱,法案主要內容如下:一、澳門法定貨幣不僅包括傳統類型的紙幣和硬幣,還包括數字形式貨幣,並賦予同等地位,相關制度將通過特別法例規範。二、為適當區分用於紀念重要事件的紙幣以及用作一般流通用途的常用紙幣,法案引入「紀念紙幣」類型,允許紀念紙幣和硬幣、連體紙幣套裝和具特別包裝的常用紙幣和硬幣的銷售,刪除「特別用於錢幣學方面的硬幣」的貨幣類型。
    三、貨幣的設立、面額、種類及特徵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許可,以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貨幣的發行數量及後續數量的增加。四、為配合電子支付工具的發展和公眾消費模式的改變,訂定免除強制接受現金的例外情況,把經濟參與人須接收硬幣數量的上限由一百個調低至五十個。同時,新增在法律規定的情況外,拒絕接受法定貨幣將構成行政違法行為,違法者將科處澳門元一千元至一萬元罰款。五、修改流通貨幣的收回程序,發行實體須維持接收和更換擬收回流通貨幣的義務。
    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李可欣表示,發展數字型經濟是大勢所趨,當中一定會出現非實體的貨幣,政府認為修法的時候適宜引入非實體的數字貨幣,至於被問及有沒有計劃推出數字貨幣,她稱是言之過早,目前澳門跟隨世界各地開始著手研究數字貨幣,沒有任何具體計劃和時間表。
昔日新聞
今日推薦
友情鏈接
聯繫我們
Email:sengpou@macau.ctm.net
sengpou888@gmail.com
電話:編輯部 28574294  廣告部 28938387 
 
圖文傳真:28388192 28316404
 
地址:澳門 蓬萊新巷 9號 地下二樓

本報逢週六休假、週日無報 (如遇特殊情況則另行公佈)

如遇颱風,晚上至凌晨時份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將停刋一天

特別假期為:1月1日   春節初一、二、三    5月1日   10月2日。
(
 是日休假翌日無報。)

星報首頁 | 昔日新聞 | 各項專版 | 廣告業務 | 報社簡介 | 澳門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