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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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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認為城區風貌街道若整體保護或會失焦
梁惠敏:文遺工作絕非保而不育

    【特訊】《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現正公開諮詢,對於有意見認為,需特別保護的風貌街道位置分散,建議整體保護。文化局表示,若全部街道體整保護,可能會失去焦點,又表示一直鼓勵業權人活化文物建築,並非保而不育。
    昨日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文化遺產廳代廳長黃一翔及研究及計劃處代處長蘇建明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探討保護文化遺產。
    梁惠敏表示,當局按照《文遺法》規定,制定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她以戀愛巷為例,澄清有關計劃並非將十九條風貌街道列為文物,受嚴格規定「全部唔郁得」,例如戀愛巷對面新建的建築物的色彩和招牌等需要協調整個街巷的氛圍。梁惠敏解釋,風貌街道主要針對建築物外面的環境,包括材料、顏色、高度、周邊樹木及戶外設施等,未來重建或再發展時需要按照制定的準則維護協調0風貌氛圍。
    有聽眾認為,澳門歷史城區內的風貌街道分散,建議整體保護。梁惠敏回應稱,整個澳門歷史城區範圍廣泛,分布於很多不同街巷,局方需要視乎每條街道是否都能體現世遺特色,否則變成為保護而保護。梁惠敏認為,若全部街道整體保護,可能令到需要特別關注和保護的街道失焦,未能達到效果,局方要選出能夠代表澳門歷史城區重要價值的城市肌理、景觀及街道作保護;至於未來會否考慮增加更多保護景點,例如三盞燈等,她稱歡迎市民提出意見。
    有聽眾以六國飯店為例,批評當局對新馬路上半段的建築物保而不育,形同廢墟。梁惠敏強調,當局過去一直非常鼓勵業權人活化文物建築,有關工作並非保而不育。她指出,近兩年接獲新馬路上半段建築物的活化案例中,部分業主已完成修復,部分則仍在規劃活化中,局方希望保護之餘亦可活化。
    亦有聽眾建議政府與葡國駐澳總領事館換地,未來讓市民參觀具價值的歷史建築物。梁惠敏稱,過去收到不同市民意見希望更多被政府使用中的文物建築物能釋放空間和開放參觀。當局未來會逐步全盤考慮,因應政府部門現正使用的功能,她相信是長遠工作。
    另外,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提出特別保護十一條重要景觀視廊。梁惠敏表示,文本明確限制歷史城區緩衝區內的建築高度,十一條重要景觀視廊在緩衝區以外的建築高度則由城規層面,聯同工務局按照管理措施制定建築高度。
    梁惠敏強調,並非在景觀視廊範圍內便禁止興建建築物,更重要是既可保護景觀視廊又可發展,本澳未來亦會因應不同因素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制定景觀視廊下的建築物的發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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