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長者再就業配套措施
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建議今年敬老金調升至每年9,000元,養老金維持每月3,450元。近日,《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自6月11日起敬老金的金額正式調整為每年9,000元,街坊總會會長梁慶球認為敬老金的調整體現了特區政府對長者的關懷和敬意,但由於現時本澳退休長者的生活來源主要依靠社保基金和政府方面的福利,因此建議政府未來將敬老金逐步調升至每年10,000元及調整養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除了在經濟上向長者提供退休後的保障之外,他亦希望政府做好長者再就業配套措施,讓有意繼續重投社會的長者提供良好的就業環境。
為加大對長者及弱勢群體的扶助,梁慶球建議逐步將敬老金增加至每年10,000元,進一步提高長者社會福利水平,而目前每月3,450元的養老金金額,不足以應付大部分長者實際開支,建議以最低維生指數為參考標準,將養老金金額調升至不低於一人最低維生指數4,050元水平,強化養老金基本保障功能。
同時,當前養老金缺乏合理科學的調整機制,長者得不到充分保障,促請政府全面考慮財政結構、社會經濟水平、消費物價指數、社保供款水平和財政承擔能力等綜合因素,建立科學合理的釐定供款及養老金給付調整機制,並定期檢討和適時調整,確保符合本澳的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居民對養老的訴求。
除此之外,梁慶球也認為社會上有許多長者在60歲離開職場時,仍然老當益壯、充滿活力,他們累積了相當的財富、建立廣闊的人脈關係及擁有豐富的人生經驗,相信有部分長者期盼繼續工作及參與社會,計劃再就業,甚至創業。
“老有所養”只是最基本的層面,因此希望政府除了在經濟上向長者提供退休後的保障之外,也為長者提供再就業的配套措施,例如:為長者再就業的制度作專項研究;建立“銀髮人才”資源中心,為有意重新投入就業市場的長者提供職業生涯規劃、技能培訓或再培訓等支援服務,讓僱主聘用長者時有法可依;提供人力資源配對服務,將具有相關行業豐富經驗和知識技能的長者,與具有豐富創意的年輕人聯繫起來共同創業;向社會及企業宣傳推廣長者再就業的重要性,透過提供額外免稅額及優惠、制定適當的保障政策等,讓退休的長者以兼職或顧問等形式繼續為社會服務,進一步推動僱主聘用退休長者,為長者重投社會再就業建立一個良好、合適的環境,讓長者能夠“老有所為”,得到更高程度的自我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