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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章201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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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修法健康發展但條文未保障司機權益
的士團體認為新法嚴苛

    【特訊】多個的士團體昨日就的士制度法案舉行意見收集會,業界批評法案苛刻,罰則過重。另外,對於屢次濫收車資、拒載等的的士司機,有議員認為,對嚴重違法的士司機應處以停牌。
    昨午麥瑞權鄭安庭議員辦事處、社會民生促進會和多個的士團體聯合舉辦的士制度法案意見收集會,逾百名的士司機出席。
    法案建議,儀容不整、對乘客無禮、無填寫行車日誌等司機,會被罰款一千五百元。業界認為亦應加入無理取鬧、粗言侮辱司機的乘客,的士司機可拒絕或中斷對其提供服務。同時對於無理取鬧、濫用投訴機制導致司機營運損失的乘客,科處罰款賠償予司機。
    法案建議禁止每日工作逾九小時,但用膳時間不予計算,違者科三千元罰款。業界則認為﹕「基於安全駕駛的考量,原意是好的,但是否有考慮本澳的士的實際營運情況去制定?九小時工作準則如何界定?例如一位替更司機,早上開一部的士工作八小時,中午休息,至晚上再開另一部的士工作八小時,這樣不足一天內工作超過九小時,是否已屬違法?又如何監管?」
    的士業界又建議,各大博企及娛樂場所門外、旅遊景點應適當增加的士停車候客站。在公廁附近,則應設立的士暫泊車位並禁止其他車輛停泊。同時,明確規定颱風期間禁止一切車輛營運,否則就應定出在颱風期間營運的收費標準和保險理賠規定。而對執法人員濫用職權、不公平執法,應設有投訴機制,讓的士司機有公平公正的自辯及上訴機會。
    業界亦期望當局設立職業司機培訓中心,對新入職司機提供系統化的服務教育,提高的士司機的服務質素,予違規司機有學習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亦要設立的士司機援助中心,以顯示政府對的士司機的關心。
    會上,現年約七十歲的士司機文先生認為,法案要求的士司機要為乘客搬行李,對於年長的他是難以做到;亦有的士司機認為沒歸還的士證、沒有協助乘客安放行李和沒落標等的罰款過重。的士資訊會會長陳榮祥認同有必要有良好的監管和聽取市民意見,支持修法令到的士行業更健康發展,但業界有聲音認為法案嚴苛。
    對於有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資,又不讓乘客下車,被司警拘捕,鄭安庭認為對此種嚴重違法的士司機應處以停牌。鄭安庭又表示,會整理好業界的意見向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反映。他稱,委員會透過立法會網頁公開收集意見,但截至上星期未見有人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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